泰安市
关于发布泰安市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3-20

      为进一步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持续优化我市营商环境,根据政府部门机构改革、政务服务事项梳理等工作要求,市政府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办公室会同市发改委、市司法局、市财政局对《市级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进行了调整完善,凡未纳入《清单》的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一律不得作为政务服务的受理条件,各部门(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要求申请人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服务,也不得要求申请人提供相关中介服务材料。

      现将清单予以公布。

      

       附件:政务服务事项中介服务项目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