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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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属部门
泰山港华
服务类型
本事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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燃气报修(非居民用户)
承办机构 泰安泰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实施主体性质 授权组织
基本编码 372099rq5rq5 实施编码 91370900758285214E3372099rq5rq5
实施主体 泰安泰山港华燃气有限公司 事项版本 20
事项状态 在用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公示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燃气维修办结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联办机构 本事项无联办机构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服务对象 事业法人、企业法人、自然人、行政机关、非法人企业、社会组织法人、其他组织
法定办结时限 15工作日 承诺办结时限 1工作日
是否收费 办件类型 即办件
通办范围 全国 办理形式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山东省泰安市灵山大街59号泰山港华维修中心
电话咨询:0538-8227085
网上咨询:http://tazwfw.sd.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山东省泰安市灵山大街59号泰山港华维修中心
电话投诉:0538-8227085
网上投诉:http://tazwfw.sd.gov.cn/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山东省泰安市灵山大街59号泰山港华维修中心  
窗口名称:山东省泰安市灵山大街59号泰山港华维修中心  
窗口序号:2号窗口  
办理时间: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办理流程
  • 流程图
  • 法律救济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依据名称制定机关发布令号(文号)具体规定内容原文下载地址
《燃气服务导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中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 联合发布GB/T28885—20124.2.4 及时性 燃气经营企业的服务系统应在规定或承诺的时限内,响应用户在使用燃气时,对质量、维修和安全等方面的诉求。 6.2.6 用户燃气管道设施发生故障,向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报修,管道燃气经营企业应受理,并按照相关法规规定的时限响应:管道燃气经营企业接到用户室内燃气泄漏的报告,应在接报的同时,提示用户采取常规应对措施,按照相关法规的规定响应并立即赶到现场处置;管道燃气经营企业管理的燃气表井、阀门井等井盖缺损,应自接到报告或发现之时起 24 h内修复,未能及时修复的,应采取监护措施。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