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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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行政许可
所属部门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本事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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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投资除国家高速公路网、普通国道网、地方高速公路、普通省道和跨市的一级公路项目外的其余公路项目核准
实施主体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办机构 工程规划科
基本编码 370104001039 实施编码 11370900MB284494417370104001039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版本 49 事项状态 在用
服务对象 自然人、企业法人、事业法人、社会组织法人、非法人企业、其他组织 通办范围 全国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送达方式 窗口领取、邮寄送达
行使层级 分级管理 权限划分 市级权限,市级行使。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法定时限 20工作日 承诺期限 2工作日
是否收费 联办机构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办理结果类型 批文
办理结果名称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XX项目核准的批复》和《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关于XX项目不予批准的通知》 网办深度 全程网办
咨询方式
监督投诉方式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泰安市民之家三楼东厅E35窗口  
窗口名称:泰安市望岳东路55号泰安市民之家三楼东厅E35窗口  
窗口序号:E35窗口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40,下午:13:2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流程图
  • 法律救济
  • 行使内容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依据名称制定机关发布令号(文号)具体规定内容原文下载地址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7年3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号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投资主管部门对投资项目履行综合管理职责。”第二十四条:“企业投资建设应当由地方政府核准的项目,应当按照地方政府的有关规定,向相应的项目核准机关报送项目申请报告。”点击查看原文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山东省2017年本)的通知》山东省政府2017年10月鲁政发〔2017〕31号三、交通运输:“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和普通国道网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地方高速公路项目、普通省道和跨市的一级公路项目由省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其余项目由市级政府投资主管部门核准。”点击查看原文
《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5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12号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中外合资、中外合作、外商独资、外商投资合伙、外商并购境内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增资及再投资项目等各类外商投资项目。”点击查看原文
《国务院关于发布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6年本)的通知》国务院2016年12月国发〔2016〕72号三、交通运输:“公路:国家高速公路网和普通国道网项目由省级政府按照国家批准的相关规划核准,地方高速公路项目由省级政府核准,其余项目由地方政府核准。”点击查看原文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国务院2004年6月国务院令第412号备注1:“鉴于投资体制改革正在进行,涉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许可仍按国务院现行规定办理。”点击查看原文
《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条例》国务院2016年12月国务院令第673号第六条:“企业办理项目核准手续,应当向核准机关提交项目申请书;由国务院核准的项目,向国务院投资主管部门提交项目申请书。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办理相关手续作为项目核准前置条件的,企业应当提交已经办理相关手续的证明文件。”点击查看原文
《关于修改<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和<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有关条款的决定》国家发展改革委2014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20号一、对《境外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9 号)作出修改 将第七条第一款修改为“涉及敏感国家和地区、敏感行业的 境外投资项目,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核准。其中,中方投资额 20 亿美元及以上的,由国家发展改革委提出审核意见报国务院核 准”。 二、对《外商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令第 12 号)作出修改 (一)将第一条中的“《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2013 年 本)》”修改为“《政府核准的投资项目目录》”。 (二)将第四条修改为“外商投资项目核准权限、范围按照 国务院发布的《核准目录》执行。 本办法所称项目核准机关,是指《核准目录》中规定的具有项目核准权限的行政机关”。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