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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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其他行政权力
所属部门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本事项支持
全程网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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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备案
实施主体 泰安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承办机构 市场准入科
基本编码 37303100500101 实施编码 11370900MB284494413373031005001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承诺件
事项版本 12404 事项状态 在用
服务对象 企业法人 通办范围 全市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上门服务、快递申请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权限划分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到办事现场次数 0
法定时限 6工作日 承诺期限 1工作日
是否收费 联办机构
办理方式 自办件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登记通知书》 网办深度 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互联网预审 ;互联网受理 ;互联网办理 ;互联网办理后果信息反馈 ;互联网电子证照反馈 ;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3楼东厅E01、E02窗口
信件咨询: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3楼东厅E01、E02窗口
电话咨询:0538-8538150
网上咨询:http://tazwfw.sd.gov.cn/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1楼西厅B02窗口
信件投诉: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1楼西厅B02窗口
电话投诉:0538-8538186
网上投诉:http://tazwfw.sd.gov.cn/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望岳东路55号市民之家3楼东厅E01、E02窗口  
窗口名称:市场准入窗口  
窗口序号:E01—E02  
办理时间:工作日:8:30—11:40,13:20—17:00;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流程图
  • 办理流程
  • 法律救济
  • 行使内容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依据名称制定机关发布令号(文号)具体规定内容原文下载地址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令第52号第七条 市场主体应当按照类型依法备案下列事项: (一)公司:章程、经营期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公司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二)非公司企业法人:章程、经营期限、登记联络员。 (三)个人独资企业:登记联络员。 (四)合伙企业:合伙协议、合伙期限、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合伙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成员、登记联络员。 (六)分支机构:登记联络员。 (七)个体工商户:家庭参加经营的家庭成员姓名、登记联络员。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上述备案事项由登记机关在设立登记时一并进行信息采集。点击查看原文
《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46号第九条 市场主体的下列事项应当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 (一)章程或者合伙协议; (二)经营期限或者合伙期限; (三)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或者股份有限公司发起人认缴的出资数额,合伙企业合伙人认缴或者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缴付期限和出资方式; (四)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 (五)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成员; (六)参加经营的个体工商户家庭成员姓名; (七)市场主体登记联络员、外商投资企业法律文件送达接受人; (八)公司、合伙企业等市场主体受益所有人相关信息; (九)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点击查看原文
《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国务院国务院令第746号第二十九条 市场主体变更本条例第九条规定的备案事项的,应当自作出变更决议、决定或者法定变更事项发生之日起30日内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点击查看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