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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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项类型
行政给付
所属部门
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本事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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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发移交政府安置的军队退休干部护理费
实施主体 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承办机构 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基本编码 37052402900101 实施编码 11370900MB28525493337052402900101
是否支持网上支付 办件类型 即办件
事项版本 12407 事项状态 在用
服务对象 自然人 通办范围 全市
是否支持物流快递 办理形式 窗口办理、网上办理
是否存在中介服务 是否存在特别程序
是否进驻政务大厅 送达方式
行使层级 市级/隶属 权限划分 本事项无权限划分
实施主体性质 法定机关 数量限制
权力来源 法定本级行使 到办事现场次数 1
法定时限 22工作日 承诺期限 22工作日
是否收费 联办机构
办理方式 联办件 办理结果类型 其他
办理结果名称 同意或不同意 网办深度 互联网咨询 ;互联网收件 ;互联网预审 ;互联网受理 ;互联网办理 ;
咨询方式 窗口咨询:山东省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610室
信件咨询:山东省泰安市迎宾大道552-2号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610室(原虹桥宾馆东临)
电话咨询:0538-6991695
监督投诉方式 窗口投诉: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政务服务中心退役军人事务局分中心(泰安市迎宾大道522-2 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大厅综合窗口)
信件投诉: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迎宾大道552-2号 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服务大厅综合窗口(原虹桥宾馆东临)
电话投诉:0538-6999981
办理地点、时间 办理地点:山东省泰安市岱岳区粥店街道迎宾大道552-2号泰安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移交安置科610室  
窗口名称:移交安置科  
窗口序号:610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法定节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 设定依据
  • 收费标准及依据
  • 受理条件
  • 申请材料
  • 流程图
  • 办理流程
  • 法律救济
  • 行使内容
  • 中介服务
  • 常见问题
依据名称制定机关发布令号(文号)具体规定内容原文下载地址
《山东省军队退休干部护理费审批办法》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鲁退役军人发(2021)35号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应从设区的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批准当月起,按照规定标准向申请人发放护理费。点击查看原文
《山东省军队退休干部护理费审批办法》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鲁退役军人发〔2021〕35号第三条 军休干部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可申请享受护理费: (一)因战因公评为一至四级残疾等级的(凭残疾等级证书)。 (二)因病瘫痪、双目失明而生活不能自理,饮食起居需要他人扶助的。其中,因病“生活不能自理”认定条件:参照《军人残疾等级评定标准》所依据的“生活自理障碍程度”,主要是指伤、病致残者因生活不能自理需依赖他人护理依赖程度。生活自理范围主要包括下列五项:1.进食;2.翻身;3.大小便;4.穿衣洗漱;5.自我移动。上述5项均需依赖他人护理,认定为生活不能自理。 (三)因精神病于医疗期满即经系统治疗终结后,参照军人因病基本丧失工作能力医学鉴定标准,符合有关条件的。点击查看原文